壹、菩提心的意涵
寂天菩薩嘗云:「人天導師釋迦牟尼佛降生於此世間,所傳授的一切教法,其核心即為菩提心,猶如奶酪是由牛乳所提煉的精華一般,菩提心亦為佛法的精髓。」判別戒律是否流傳於世間之依據,是以別解脫戒是否仍存在為標準;而判別大乘佛法是否存在之依據,則為菩提心是否仍傳揚不息為依歸。
菩提心主要之意涵有二:一、利他。二、證得正等正覺的圓滿菩提果位。其中,證得圓滿菩提的果位,乃是由小乘行者希求證得寂靜涅槃的精神衍生而來。由於希願能證得圓滿菩提,故大乘行者與小乘行者皆不住於輪迴,然而,大乘行者除了努力使自己得以從輪迴的痛苦中解脫之外,尚能以利他的精神,竭盡所能協助一切有情眾生皆能脫離輪迴的苦痛,由於此種由菩提心所生起利他的精神,使大乘行者能斷除僅求自利的心念,此與聲聞、緣覺聖眾安住於寂靜涅槃之中,時間長達數劫的情形,具有極大的差異。大乘行者由於思惟佛陀所證得色身的圓滿功德,能應一切有情眾生之因緣,示現各種化身以度化有情眾生,因此,大乘行者既不住於輪迴,亦不住於涅槃,此為大乘教法遠勝於小乘教法之處。大乘行者除能不安住於輪迴與涅槃之外,尚須思惟:除非自己證得佛的圓滿法身與色身,否則將不能圓滿利益一切有情眾生的功德。以此發心,從而令自己生起菩提心。
菩提心是由利他的精神而發起,而利他的精神必須不斷修持慈心與悲心,淨除有情眾生的一切痛苦,使其能獲致一切安樂。眾生所面臨的痛苦與所悉求的安樂,並非僅止於眼前短暫的痛苦與安樂,而是必須協助有情眾生能淨除心續中的貪、瞋、癡煩惱,進而去除業障,斷除心續中一切煩惱習氣的種子,生起各種道次第的證量,從而證得究竟的圓滿佛果,若非如此,則利他的精神將流於片面而短暫,無法圓滿利益一切有情眾生的功德。
行者欲使一切有情眾生能獲致暫時與究竟安樂的功德,首先必須去除自身的一切過患,從而證得佛的圓滿法身的功德,方能達致。行者欲應一切有情眾生的因緣,而示現各種應化身,必須證得佛的圓滿色身的功德,方能如願。此為行者發起菩提心之次第。
行者若安住於涅槃寂靜之中,將無法圓滿利他的功德,故由於利他的精神,行者不住於涅槃;復因行者願能證得圓滿佛果,故不住於輪迴。大乘行者由於發起「為利眾生願成佛」的菩提心,故能同時捨離輪迴與涅槃,不住於兩者之中。
大乘佛法之精神必須同時包含利他與證悟正等正覺,二者缺一不可,行者若僅求自己能證悟正等正覺,並不能成為一位大乘行者。小乘的聲聞、緣覺聖眾,亦執持自己所修持的方法與證得的果位,均是為了利益一切有情眾生,然而彼等所證悟之果位,並非是究竟圓滿的無上正等正覺,是故,唯有結合利他的精神與希求證悟正等正覺而修持,方能成為一位大乘行者。彌勒菩薩曾開示:「由利他而求菩提。」精闢地闡述菩提心的內涵乃是利他與希求證得圓滿菩提,行者由發起利他的強烈動機,希求自己能證得圓滿佛果的心願將隨之產生,願自己能證得佛果,以具足能力利益一切有情眾生。
貳、七重因果教授
一、教法的傳承
導師釋迦牟尼佛傳下無數修持菩提心的方法,主要的傳承可略分為:一、七重因果。二、自他相換。其中,七重因果教授是由彌勒菩薩開示於「攝大乘論」一書中,傳與無著菩薩,復由無著菩薩授與阿底峽尊者。自他相換教授則是記載於「華嚴經」之中,由文殊菩薩傳與龍樹菩薩,復由龍樹菩薩授與寂天菩薩。行者無論採用何種修心的方法,最終所欲生起的菩提心,其本質皆相同。二種修心方法的目的雖然相同,但自他相換教授適合心續中已累積修持菩提心習氣的利根行者,此種修心方法較七重因果教授艱深。亦有人認為自他相換教授包含七重因果教授的內涵,然而若詳加比較其修心的次第,仍可發現兩者存在些許差異,此一觀點說明二種修心方法可合而為一。
吾輩修行人過去未曾聽聞修持菩提心的教授,心續中亦未曾留有修持菩提心的習氣,若於修行之始,即以自他相換作為修心的方法,恐將難以生起覺受,故初次修學菩提心的行者,應以七重因果教授作為修心的方法較為適宜。
二、教法名稱之由來與次第之安立
七重因果教授的名稱,來自於此教授有七項修心次第,前項次第為後項次第之因,後項次第為前項之果,由此命名為七重因果教授,其次第分別為:
一、知母
二、念恩
三、報恩
四、慈心(悅意慈)
五、悲心
六、增上意樂
七、菩提心。
大乘教法的精髓在於菩提心,而大乘教法的根本在於悲心,行者修持大乘教法,必須由悲心開始修起,而修持悲心的方法即為知母、念恩、報恩、慈心。行者欲生起菩提心,必須視救度其他有情眾生能離苦得樂,為自己責無旁貸之大任,此種超越僅求自己能獲致解脫的心念(增上即超越之意),而將救度眾生視為自己責任的精神,即為增上意樂;欲生起增上意樂,必須對深陷於輪迴無邊痛苦的眾生,感到極為不忍,從而生起悲憫心;欲生起悲憫心,必須能以歡喜心觀待一切有情眾生,視一切眾生皆如自己摯愛的親友,從而生起慈愛心;欲生起慈愛心必須了知於吾人無數次的輪迴之中,每一世均有一位母親,故每一位有情眾生皆可能曾經是吾人的母親,念及母親廣大無邊的恩澤,此刻卻深陷痛苦的漩渦之中,為人子者,若袖手旁觀,則無恥莫此為甚!故應當感念與報答母親的恩澤,從而生起慈愛心。
修心的要訣在於必須依循次第而修,唯有對前項次第生起覺受,方能修持其後的次第,終究能生起真實的菩提心。若未能依循次第而修,則所生起的慈心、悲心與菩提心,都將短暫而片面,無法隨時隨地對一切有情眾生任運生起慈心、悲心與菩提心,此乃由於未能對每一項修心次第如實生起覺受,由於基礎不穩固,故無法達致生起菩提心之目的。
行者過去未曾於心續中植下並串習修持菩提心的習氣,以致於此刻即使竭盡所能策勵自己能生起慈心、悲心與菩提心,仍感到十分困難,縱能生起時間亦極為短暫。由於過去生未能串習修持菩提心,所以今日未能生起菩提心;若此生再不依循次第精進修持,則將來必定仍一事無成。故行者應下定決心,努力依循次第串習修心,使自己能於每一項次第皆能生起覺受,有朝一日,必能生起真實的菩提心。
七重因果次第之安立,除將前六項次第安立為生起菩提心之因,而菩提心為前六項次第之果,此一方式之外;亦有將增上意樂與菩提心安立為果,而將前五項次第安立為因的方式。後者如是安立的根據,即是由於大悲心為大乘教法的根本,以此精神而如是安立。
「入中論」嘗云:「悲性于佛廣大果,初猶種子長如水,常時受用若成熟,故我先贊大悲心。」大悲心為行者修持大乘教法的前、中、後三個時期的根本,亦為大乘佛法的種子。行者為何發心入於大乘之門?其原因即在於為使一切有情眾生皆能離苦得樂,祈願自己能證得圓滿佛果,以具足能力度化一切有情。故於修行之初,行者對眾生正不斷承受著巨大痛苦之情形,感到極為不忍,願能由自己承擔有情眾生的痛苦,此即於修行之初需生起大悲心的原因。行者唯有生起大悲心,方能入於大乘之門,成為大乘種性之一員。
行者發起願菩提心之後,必須修學各種難行的菩薩行,證悟各種道次第,以證得圓滿佛果,過程中,存在著無數的艱難險阻必須加以克服,若無大悲心的驅使,行者將無法通過重重的考驗與試煉。
佛陀證悟圓滿菩提之後,由於悲憫無數的有情眾生,仍於輪迴中漂流不止,因此,佛陀並未入於涅槃之中,而不斷行持各種利益眾生的菩提事業,直至輪迴空盡為止,吾人今日仍能受用佛法的利益,此即源自佛陀永無止盡的大悲心。
行者欲生起悲心,必須泯除將眾生區分為親友、怨敵、中庸(不相干)三類的分別心,將一切有情眾生視為自己最摯愛的獨子,以如是歡喜與平等之心觀待一切有情眾生,此即悅意慈心。
慈心可分為「悅意慈」與「令具樂慈」(願眾生皆能具足一切安樂)二種,悅意慈必須於悲心之前生起,令具樂慈則可於悲心之前或之後生起,此為慈心與悲心的因果關係。往昔,吾於國外演講時,曾有一位聽眾認為悲心的生起較慈心容易,故其認為悲心的次第應安立於慈心之前。彼能有如是之見解,表示曾深入思惟慈心與悲心,實屬不易!此見解即將令具樂慈安立於悲心之後,故令具樂慈與悲心之次第,並無決定,然而,悅意慈之次第必然須安立於悲心之前,行者唯有生起悅意慈能平等觀待一切有情眾生之後,方能進而生起真正的大悲心。
觀修悅意慈之前,必須修持知母、念恩、報恩三項次第,而修持知母之前,必須修持平等捨心作為前行。修持平等捨心猶如建築房屋之前,必須先將地面整平,土地整平之後,方能於其上堆砌建材。吾人皆貪愛自己所喜愛的對象與瞋恨所厭惡的對象,此種不平等的分別心,即為修持平等捨心時,必須加以對治與去除的惡習。平等捨心可略分為行捨、受捨、無量捨三種。行捨即指吾人於行為上,應遠離貪取、厭惡、漠不關心等分別;受捨即指吾人於感受上,應遠離苦受、樂受、捨受(不苦不樂受)等分別;此處行者所要修習的是無量捨心。
(一)七重因果教法之前行—平等捨心
平等捨心不僅是一切道次第證量與功德生起的基礎,亦是去除痛苦與獲致安樂的根源。佛法的精髓是菩提心,欲生起菩提心必須先生起悲心,欲生起悲心則必須先具足平等捨心,因此,平等捨心乃是行者生起各種道次第的證量與功德的基礎,且能證得究竟安樂的圓滿佛果。吾人由於未能生起平等捨心,任運生起的心念,皆是貪取自己所喜愛的對象與瞋恨自己所厭惡的對象,由此而造作種種惡業,導致須承受惡業的苦果,因此,行者若能生起平等捨心,則能遮止煩惱生起之門,免於繼續造作惡業,從而斷除一切痛苦的根源。
修持平等捨心的方法可略分為二種:
1、(1)首先觀想面前有中庸(非親非怨)的有情眾生,思惟若隨意傷害非親非怨的有情眾生,乃是極為瘋狂的舉動,故不應對彼等造成傷害。復思惟彼等過去或許曾經對吾人具有深厚的恩德,故不應對其漠不關心。
(2)其次,觀想面前有摯愛的親友,思惟貪愛與執著,乃是將吾人繫縛於輪迴大海之中的枷鎖。由於貪愛與執著所產生的過患,使吾人生生世世於輪迴中流轉不止,不得解脫。吾人對親友產生貪愛與執著,並非全然由於親友對吾人有任何利益,而是由於吾人過去所串習貪愛的習氣,因而對彼等心生貪愛與執著,且此刻對吾人有飲食、醫藥、衣服、臥具等利益的親友,過去或許曾經對吾人造成極大的傷害,此刻僅對吾人略施小惠,吾人即對其心生貪愛,此為極不合理的行為,故應遮止與捨棄對親友的貪愛與執著。
(3)最後,觀想面前有怨恨的仇敵,思惟由於瞋恨造成自己與他人皆須承受痛苦的巨大過患,入菩薩行論嘗云:「莫如瞋恨罪業深。」故不應對其心生瞋恨,而應平等視之。吾人對怨敵心生瞋恨,並非完全由於怨敵對吾人造成傷害,其中有部分情形是他人並未傷害自己,而自己卻由於過去所串習的煩惱習氣,而對怨敵生起瞋恨心。例如,原先經濟狀況相近、和睦相處的兩個家庭,若其中一家因為從商致富,兩家之間出現貧富差距,原本和睦的鄰居,可能逐漸冷淡,甚至不相往來。即使面臨他人傷害自己的情境,亦應思惟此刻彼等雖傷害吾人,然而彼等過去或許曾經犧牲生命以保護吾人,如此難以回報的深厚恩德,如何能對其心生瞋恨呢?無論由吾人或其他有情眾生的觀點,對中庸、親友、怨敵生起冷漠、貪愛、瞋恨的心念,皆屬不智且不合理,此因眾生受業力與習氣的牽引,皆心性不定且身不由己,彼等並無法自主決定成為吾人的親友或仇敵,猶如三位飢渴交迫、衣衫襤褸的乞丐同時向吾人乞討,對吾人而言,彼等皆是亟需救助的對象;對彼等三人而言,皆渴求吾人施以援手,若吾人以分別心,僅對其中一位(親友)布施飲食衣物,卻對其他二人視而不見,甚至予以喝斥,此等心念與行為,乃極不合理!有情眾生為心續中的煩惱與業障所驅使,此刻所處之悲慘情境亦與乞丐相去不遠,故吾人應捨棄分別與不平等的心念,而能平等觀待之。
2、觀想怨、親、中庸三類眾生同時現前,中庸者位於行者前方,親友位於右方,怨敵位於左方,同樣以前述的觀修方法,修持平等捨心。
行者可視何種方法較易觀修與生起覺受,作為抉擇觀修方法的依據。
如是觀修之後,行者可進而思惟人生的過程中,利害無常(此刻利益吾人的眾生,過去可能曾經傷害吾人;而此刻傷害吾人的眾生,過去或許對吾人深具大恩,眾生對吾人造作利益或傷害,實屬不定)、怨親無常(人生的過程中,常有親友反目成仇或怨敵成為摯友之事)二種現象,怨、親、中庸三者亦是變幻不定,以此思惟使平等捨心更加堅定。
佛經中記載:佛陀曾教導一位極為慳吝的弟子,以左手拿起自己的財物,交給右手,並觀想左手是自己,右手是其他眾生,以此方法對治慳吝。作為一位佛法的修學者,對於所曾經聽聞與思惟的教法,必須戮力實踐,使心續能逐步產生體悟,此為獲致成就的唯一途徑。若未能努力實修,縱然博學多聞,所能產生的功德與利益,仍屬微薄而有限!故行者當依四無量心所云:「願一切眾生遠離愛惡親疏,住平等捨。」如滿月一般毫無闕漏的平等觀待一切眾生,不棄捨任何一位眾生。密法的修持常以圓滿的月輪之上有一十字金剛杵為象徵,圓滿的月輪即代表世俗菩提心,唯有對一切有情眾生具足平等捨心,方能生起各種瑜伽次第(生起、圓滿次第)的證量,若未能具足平等捨心,則無法遮止貪愛與瞋恨等煩惱,如此,將對任何地道功德的生起形成障礙,使行者無法生起悲心與菩提心,故行者不應棄捨任何自己所不喜愛的有情眾生,彼等正是行者能否生起平等捨心的關鍵,亦為能否生起各種瑜伽次第證量的根源。
人天導師 釋迦牟尼佛於「無盡慧經」中,嘗云:「大德舍利弗,又諸菩薩,大悲無盡。所以者何?是前導故。大德舍利弗,如息出入是人命跟之所前導,如是諸菩薩所有大悲,亦是成為大乘前導」大悲心猶如種子,能長出茂盛的枝葉與豐碩的果實,行者能否生起各種地道功德,使自他一切有情能獲致安樂,其關鍵在於行者能否生起大悲心。「戒經」亦云:「廣大教理法海中,若欲抉擇最要者,恆以大悲心為最先。」大悲心是一切教法的精髓,行者若能於心續中如實生起大悲心的體悟與證量,即猶如手中持有「如意寶」能圓滿所有的希願一般,能通達一切的教法,行者若能精進修持大悲心,即猶如轉輪聖王馬車所到之處,百萬雄軍皆隨侍在側護衛一般,能獲致菩薩與佛陀的證量與功德。
菩提心是決定行者能否入於大乘之門的關鍵,大悲心是菩提心的基礎,大悲心復由利他之心而來,故行者必須於起心動念之間,恆常不離利他之心。
(三)知母
七重因果修心教授的第一項次第為「知母」,「知母」可由教理與口傳二方面加以說明,此處以吾人的意識最初入住母胎的過程,來論證眾生皆曾為吾人之母親。吾人由於意識入住母胎,而取得此世的生命,然而意識是相續不斷如瀑流一般,此剎那的意識產生的近取因,無法從外在的色法(物質)產生,而是延續前一剎那的意識而產生,外在的色法只能做為意識產生的助緣,故目前有部分科學家聲稱人類有能力複製新的生命,此種說法並不正確。人類藉由科技的力量,能複製身體的器官,然而卻無法由此途徑,製造動物的意識,只因意識必須延續前一刻的意識而來,無法藉由科技創造出新的意識。
佛經中,以新舊兩盞燭火為譬喻,當舊的蠟燭燃盡,將燭火引至新的蠟燭之上,則新燭火是舊燭火的延續,然而卻不能據此成立新燭火與舊燭火相同,吾人前世或許投生為畜生、或許生為天神,此生獲得人身,不可認為此生的意識即是畜生或天神的意識,而僅能成立此生的意識是畜生或天神